| 粮油经营清理整顿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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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8-31 10:33 文章来源: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商务粮食经济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依据国务院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,为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油,长白县商务粮食经济局,粮食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将对全县粮油经销业户、粮食转化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,清理整顿的内容:
1、是否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粮油经营营业执照、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。
2、粮食收购企业(转化企业)年经营50吨以上的,是否按照《条例》规定办理收购许可证。收购企业的仓储设施,质量检验设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。
3、在粮食销售中是否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、卫生标准;是否存在短斤少两、掺杂使假、以次充好、囤积居奇、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、欺行霸市的行为。
4、是否建立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。粮油批发、零售业户进货时是否有进货方出库化验报告单。
5、所有从事粮食收购、销售、储存、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、工业用粮企业,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,并定期向县商务粮食经济局报送粮食购进、销售、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,粮食经营者的经营台账是否保存三年以上。
6、所有从事粮食收购、销售、储存、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、工业用粮企业,是否定期(每月)向县商务粮食经济局报送粮食经营情况统计报表。
7、加强农村粮食流通市场管理,整顿、规范农村集贸市场流动摊床。
8、对朝出口贸易粮油经营业户的经营进行清理整顿,加大出口贸易粮的质量检验,严禁陈化粮流入出口市场。
9、对全县的食品加工点、民工食堂、学校食堂的用粮质量进行检查检验,严禁陈化粮、变质粮油流入。
请全县各粮食经营业户,认真按照国务院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履行自己的义务,认真对待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,真正做到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油。
长白县商务粮食经济局
二○○七年八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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